2014年4月6日 星期日

0331筆記

智性自由與檢查

*智性自由(intellectual freedom)係指無限制地找尋及接收各種觀點資訊的權利,即使該等觀點頗具爭議性或冒犯特定人士。公開平等的投票尚不足以支持一個民主的社會,還需搭配充分的討論,才能形成社會的共識。

*3月16日是美國人訂定的資訊自由日(Freedom of Information Day)。

*資訊權是人權的一部,人權的定義應以聯合國在1948年12月10日第217A(III)號決議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為準,特別注意第十九條的內容: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 this right includes freedom to hold opinions without interference and to seek, receive and impart information and ideas through any media and regardless of frontiers.



*國際圖書館聯盟

知的權利(the right to know)與表述的權利(freedom of expression)是資訊自由的一體兩面。資訊自由是圖書資訊學的專業承諾。所以,國際圖書館聯盟認為:

˙圖書館應該提供資訊、觀念及想像作品的場所,成為知識、思想及文化的通道。

˙圖書館提供個人及社團在終身學習、獨立判斷、文化發展方面的必要支援。

˙圖書館致力於發展及維護資訊自由,協助保障基本民主價值與泛用的公民權。

˙圖書館有責任保證及滋潤各種知識及資訊的活動,藉由採錄、保存各種文獻,反應社會的多元性及複雜化。

˙圖書館採錄資料及提供服務時,應以專業考量,不必限於政治、道德及宗教的觀點。

˙圖書館應自由的採錄、組織及傳播資訊,抗拒任何形式的檢查制度。

˙圖書館的資源及服務應提供給所有的使用者,不受種族、信仰、性別、年齡等因素的影響。

˙圖書館使用者保有隱私權及匿名權,不能把使用者的身份及使用資料的記錄,洩漏給第三者。

˙圖書館由公共財建立,必須堅持資訊自由的原則,圖書館工作同仁有義務堅持該等原則。

˙圖書館應滿足工作同仁及使用者的需求,有衝突時,應以讀者的利益優先。


*學術圖書館的智性自由原則: 解讀圖書館權利法案
大學圖書館館藏及服務, 依照強而有力的智性自由觀點, 就能滿足大學裡的教育及研究需求。將智性自由的原則融入大學圖書館, 提醒大學圖書館員在工作時, 應警醒其智性自由的本質。下述的原則, 應反應在圖書館所有的相關政策裡。
˙圖書館權利法案陳述的原則, 是圖書館建構其館藏、服務、政策, 以服務學術社區時, 不可或缺的基礎。
˙不可侵犯圖書館使用者的隱私。從政策面保障借閱資料、個人使用圖書館資訊及服務記錄的隱密性。
˙規畫館藏支援機構的教學及研究時, 必須超越規畫者的個人價值觀。從研究及學習的角度來看, 有必要建構看似矛盾, 但能代表各種觀點的館藏。
˙應以典藏及重置的手段維持館藏的圴衡, 不讓有爭論的資料因偷竊、遺失、毀損、或正常的損耗及破損而從館藏裡移除; 應有關注此事的團體, 不讓偷竊或毀損而使館藏有偏頗。
˙館藏的授權應與圖書館權利法案的內容相容, 並提供全面的近用。
˙大學圖書館應對大學社區提供開放未檢查的網際網路近用服務, 內容檢查及依內容而限制近用的機制, 都違反大學圖書館的基本任務, 應提供最大量的思想及資訊供進一步的研究及學習之用。此等限制明顯違反學術圖書館智性自由原則。
˙資訊及表意自由應反應在圖書館的展覽及相關的政策文件。
˙圖書館的會議室、研究小間、展覽空間及其他設施應供大學社區使用, 不應依研究內容及主題而有區別待遇; 任何的限制措施應基於使用空間的不足而設, 不可依研究或討論的內容而設。
˙圖書館服務應儘量不收費, 以鼓勵使用; 必須收費時, 應提供免費或低價的相對服務(如: 在列印之外, 還有下載至儲存裝置的服務)。
˙應宣傳圖書館的服務哲學, 為整個學術社區提供平等的資訊近用服務, 不因種族、價值觀、性別、性趣、文化或種族背景、身體或學習障礙、經濟地位、宗教信仰或觀點, 而有差異。
˙應有正當程序, 讓學術圈內外的人有機會要求移除或增加圖書館的資源、展覽或服務。




0317筆記

2012年大學圖書館10大趨勢

1.Communicating value
Academic libraries must prove the value they provide to the academic enterprise. 必須向學校高層證明圖書館所提供服務的價值。
2.Data curation
Data curation challenges are increasing as standards for all types of data continue to evolve; more repositories, many of them cloud-based, will emerge; librarians and other information workers will collaborate with their research communities to facilitate this process. 隨著各式資料標準持續演變,讓 Data curation(資料保管?) 工作的挑戰越來越大。將會有更多基於雲端的典藏庫推出。圖書館員與其他資訊工作者將會合作以促進Data curation工作的進行。
3.Digital preservation
As digital collections mature, concerns grow about the general lack of long-term planning for their preservation. No strategic leadership for establishing architecture, policy, or standards for creating, accessing, and preserving digital content is likely to emerge in the near term. 隨著數位典藏的成熟,關於資料保存缺乏長期規畫的問題將獲得更多的關注。
4.Higher education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are entering a period of flux, and potentially even turmoil. Trends to watch for are the rise of online instruction and degree programs, globalization, and an increased skepticism of the “return on investment” in a college degree. 高教機構正處於一個變化、動盪的時期,值得注意的趨勢有:線上教學及學位課程的興起、全球化、對於大學學位投資報酬率的質疑增加 (LV註:台灣恐要再加上少子化)。
5.Information technology
Technology continues to drive much of the futuristic thinking within academic libraries. 資訊科技持續為圖書館帶來更多未來性的思考
6.Mobile environments行動環境
Mobile devices are changing the way information is delivered and accessed. 行動裝置正在改變資訊傳遞及取得的方式。
7.Patron driven e-book acquisition
Patron-Driven Acquisition (PDA) of e-books is poised to become the norm. For this to occur, licensing options and models for library lending of e-books must become more sustainable. 電子書的讀者需求導向選購模式將成為一種規範,針對圖書館電子書借閱的授權選項及模式必須更具永續性。
8.Scholarly communication
New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and publishing models are developing at an ever-faster pace, requiring libraries to be actively involved or be left behind. 新的學術傳播及出版模式正在快速的發展,圖書館若不積極參與,便會被拋在後面。
9.Staffing
Academic libraries must develop the staff needed to meet new challenges through creative approaches to hiring new personnel and deploying/retraining existing staff. 大學圖書館為因應新挑戰,必須以創新的方式雇用新進人員,或者重新訓練現職人員。
10.User behaviors and expectations
Convenience affects all aspects of information seeking—the selection, accessibility, and use of sources. 便利性影響了資訊尋求行為

0310筆記

*大學的源起
大學,是指綜合性的提供教學和研究條件和授權頒發學位的高等教育機構。現代的大學包括授予學士學位的一個本科生院,以及授予碩士和博士學位的研究生院-研究所和專科學校。

上古

「大學」一詞除了指儒家經典四書之一的《大學》外,還指聚集在特定地點整理、研究和傳播高深領域知識的機構。


北京國子監辟雍殿

到了漢朝,中央設立太學,為最高學府,而地方也開始設立郡學、州學、府學、縣學等供同齡學生學習的的地方官辦高等學校,相當於不同位階的公立大學,低階大學學業出色的學生可以進至高階大學學習。隋唐以後太學改為國子監。


北宋四大書院:

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
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
河南商丘城南的應天書院(睢陽書院);
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或河南嵩山南麓的嵩陽書院。


近現代

到了清末,隨著近代科學技術從西方傳入中國,開始出現以近代科技教育為主的新式學校。清政府頒布癸卯學制後,中國開始大量興辦新式學堂,初期主要借鑒日本,「大學」的現代意思則是由此而來,不少師資也直接從日本聘來。舊式學校或廢止,或改為新式學堂。高等綜合學堂名稱先後統一稱為「大學堂」、「大學校」,民國以後稱為「大學」。


歐美

在英文中,大學一詞為「University」,是由「universe」(宇宙)這個詞的前身衍生而來的。

中世紀歐洲的大學


歐洲中世紀的大學主要有三種形式:

教會大學,學生和教師在一個校長領導下形成一種密切配合的團體,像巴黎、牛津和劍橋等大學。

公立大學,由學生選舉出來的校長總攬校務,如義大利的波隆那(Bologna)和帕多瓦(Padova)等大學。

國立大學,由帝王、公侯徵得教宗敕許而建立的,如西西里的腓特烈二世成立的那不勒斯(Napoli)大學,西班牙卡斯蒂拉的斐迪南三世成立的薩拉曼卡大學(Universidad de Salamanca)。

歐洲有兩個大學之母。

0303筆記


巴別圖書館 = The Library of Babel

我心裡一直暗暗設想,天堂應該是圖書館的模樣。——波赫士(Jorge L. Borges)




臨時測驗

1何謂大學?

根據大學法,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大學法所稱大學,指依法設立並授予學士以上學位之高等教育機構。

2何謂圖書館?

*為促進圖書館之健全發展,提供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以推廣教育、提升文化、支援教學研究、倡導終身學習,特制定圖書館法。

*根據圖書館法,圖書館是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
前項圖書資訊,指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政府機關 (構) 、學校應視實際需要普設圖書館,或鼓勵個人、法人、團體設立之。

3什麼是圖書資訊?舉實例說明之。

根據圖書館法第二條內容所指,圖書資訊,是指出版品及網路資源兩種,其中出版品又可包括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

0224筆記

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指以大學校院教職員生為主要服務對象,負責蒐集教學及研究資料,提供圖書資訊服務,並適度開放予社會大眾使用之設施。

*大學圖書館為大學教學及研究資料之統一管理及服務單位,應參與校務、行政與教學相關會議,規劃全校圖書資訊之整體發展與服務事宜。

五、大學設圖書館委員會,協助策劃全校圖書資訊服務發展方針與重大興革事宜,其設置要點,由各校另定之。

六、大學圖書館置館長,承校長之命,綜理全校圖書館業務,並得視業務需要及法令規定置秘書一人至二人襄助之。

七、大學圖書館為辦理本法第九條之業務,得分組辦事,各組置組長一人,掌理組務。

八、大學得視教學及研究需要,於各校區或學院設分館、分部,置主任一人,承館長之命,掌理館務。

九、大學圖書館依工作性質置職員若干人。必要時,得置研究人員。

前項職員人數應滿足圖書館法第九條之業務推動。

*大學圖書館應有三分之二以上之專業人員。

    前項專業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普通考試圖書資訊管理類科及格;或相當高等考試及普通考試之圖書資訊管理類科特考及格,並取得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校院圖書資訊學系本科系、所或相關學系、所畢業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曾修習大學校院開設之圖書資訊學科目(含推廣教育學分班)二十學分以上,或經圖書館各級主管機關核准或委託之圖書館、圖書館專業團體辦理之圖書資訊學科目三百二十小時以上者。

(四)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有圖書館專門學科論著經公開出版,或三年以上圖書館專業工作經驗者。


*大學圖書館應有基本館藏,包括各類通識教育、專業課程所需圖書、學術期刊、電子資料庫等。館藏總數量各校須應視發展方向、重點及特色,配合增設系所班及學生增長逐年成長。

*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資源。


*大學圖書館為提升讀者資訊蒐集與應用能力,奠定終身學習基礎,應積極推展圖書訊利用教育。

*大學圖書館館藏以集中典藏為原則,並應定期清點,如有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註銷報廢。



0217筆記

大學法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本法所稱大學,指依本法設立並授予學士以上學位之高等教育機構。

*大學分為國立、直轄市立、縣(市)立(以下簡稱公立)及私立。


大學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二條所定大學,含獨立學院。獨立學院下設學系或單獨設研究所。

*學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於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者,不得少於一百二十八學分;修業期限非四年者,應依修業期限酌予增減。

*所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


學位授予法

*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

*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

*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修讀輔系者,不另授予學位。

*國立空中大學全修生,依國立空中大學設置條例修滿規定學分成績及格者,授予學士學位。

前項授予學士學位,其效力溯及本法修正通過前修滿規定學分之畢業生。

*博、碩士論文應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於國立中央圖書館保存之。

*軍、警學校學生,符合本法與相關教育法律規定授予學位條件者,得由各該校授予學位。


圖書館法

*為促進圖書館之健全發展,提供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以推廣教育、提升文化、支援教學研究、倡導終身學習,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本法所稱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

前項圖書資訊,指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政府機關 (構) 、學校應視實際需要普設圖書館,或鼓勵個人、法人、團體設立之。

*圖書資訊分類、編目、建檔及檢索等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國家圖書館、專業法人或團體定之。

*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

前項之服務,應受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館藏規定之保護。

*圖書館辦理圖書資訊之閱覽、參考諮詢、資訊檢索、文獻傳遞等項服務,

得基於使用者權利義務均衡原則,訂定相關規定。

*圖書館辦理圖書資訊之採訪、編目、典藏、閱覽、參考諮詢、資訊檢索、文獻傳遞、推廣輔導、館際合作、特殊讀者 (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 服務、出版品編印與交換、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維護及研究發展等業務。

*為加強圖書資訊之蒐集、管理及利用,促進館際合作,各類圖書館得成立圖書館合作組織,並建立資訊網路系統。

*圖書館為謀資源共享,各項圖書資訊得互借、交流或贈與。

*圖書館如因館藏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得自行報廢。